12月19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近期出台的知识产权相关政策。
山东省政府规章《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11月20日经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。12月1日,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2号公布该办法,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与2016年出台的《山东省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办法》相比,主要有以下变化:一是统一了“行政裁决”的相关表述;二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行政裁决、行政调解和委托执法的法定职责;三是优化了办案流程、将“立案审批制”调整为“立案登记制”;四是加大了处罚力度、增加了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;五是引入了技术调查官制度,进一步提升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、客观性和科学性,有效保障行政裁决的专业精准程度。新制定的《办法》体例更规范、职责更明确、程序更优化、执行更有力度。解决了专利行政裁决力量不足、执行难的问题,加大了执法办案力度,有利于行政裁决队伍职业化、专业化建设。
为推动山东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《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,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发改、教育、科技等14个省直部门单位,研究制定了《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。《措施》聚焦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、服务全链条,以满足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服务需求为导向,结合山东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和产业特色,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。这20项措施可分为四个方面:一是立足推动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发展,提出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赋能产业发展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精准服务、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助力对外开放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版权产业发展6项举措;二是立足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,提出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优化升级、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促进协同发展、培育壮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、优化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服务、拓展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服务、做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6项举措;三是立足加强服务监管,提出建立健全监管体系、创新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手段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项举措;四是立足优化发展环境和组织保障,提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人才培育、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、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政策支持、加强监督评价5项举措。《措施》的出台将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为落实好国家知识产权局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,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整体效能普惠升级,实现公共服务的普惠化供给,形成公共服务工作良性循环,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基础性、支撑性、保障性作用,11月24日,省市场监管局起草印发了《山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》。围绕多元化构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、均等化供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、多样化拓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领域、数字化提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、专业化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等5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。在《方案》起草中,我们坚持以下原则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《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(2023—2025年)》文件精神,确保不漏项。二是紧密结合山东知识产权工作实际,敢于创新、勇于突破。比如,增加了服务新质生产力、助力“人才兴鲁”等内容。三是压实工作责任,做到责任明确,确保工作实效。